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 新手媽咪網
幼兒之居家式托育服務,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辦理。...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但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由政府或公立學校所設之私立幼稚園或托兒所,...一、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八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第一 ...
教保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令教保服務機構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為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一、違反依第八條第六項所定標準有關幼兒園之使用樓層、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室內與室外活動空間面積數、衛生設備高度與數量,及所定辦法有關幼兒園改建、遷移、擴充、更名、變更負責人或停辦之規定。
二、違反依第十二條第五項所定準則有關衛生保健之強制規定或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三、違反第十五條規定,未於教職員工異動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報備查。
四、違反第十六條第三項有關配置專任教保服務人員之規定,或違反第五項有關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應增置教保服務人員之規定。
五、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未配置教師。
六、違反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幼兒園助理教保員之人數超過園內教保服務人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一。
七、違反第十七條第四項有關置護理人員之規定,或違反依第七項所定標準有關置廚工之規定。
八、違反依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二十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有關教保服務機構辦理認定、通報、資訊之蒐集、任職前及任職期間之查詢、處理及利用之強制或禁止規定。
九、教保服務機構之其他服務人員有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之情形。
十、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未訂定注意事項及處理措施。
十一、經營許可設立以外之業務。
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處行為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
行為人及教保服務機構其他相關之人,違反第三十條第五項不配合調查,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其配合為止。
【零到十二歲幼教托育愛持續定義】 – 新手媽咪網 | 新手媽咪網
零到十二歲幼教托育愛持續定義– 新手媽咪網 | 新手媽咪網
幼教托育愛持續篇 | 新手媽咪網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園 | 新手媽咪網
0 | 新手媽咪網
[PDF] 0 | 新手媽咪網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 新手媽咪網
第一章兒童福利與托育服務 | 新手媽咪網
我國幼兒托育制度之研究 | 新手媽咪網
國立政治大學陳木金教授:校長學研究資訊網 | 新手媽咪網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新手媽咪網
幼教托育愛持續篇 :【零到十二歲幼教托育愛持續定義】
還在找零到十二歲幼教托育愛持續定義詳細資訊嗎?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為新手媽媽整理了所有資料喔! 零到十二歲歲幼...